事实婚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吗?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起生活多年,周围人都觉得我们是夫妻,现在想分开,能不能像正常夫妻那样协议离婚呢?不太清楚法律上对这种事实婚姻协议离婚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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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界限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是属于法律认可的1994年2月1日之前的事实婚姻,双方要离婚的话,因为这种事实婚姻在法律上等同于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是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的。就如同正常登记结婚的夫妻一样,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协议离婚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但要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所谓“事实婚姻”,由于法律不再承认其为事实婚姻,而是按同居关系处理,那么双方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也就不能进行协议离婚。不过双方可以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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