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将假冒他人未注册的商标解释为假冒注册商标罪?
我之前和别人合作做小生意,用了对方还没注册下来的商标,现在有人说我这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我不太懂,这没注册的商标也能算假冒注册商标罪吗?我就想弄清楚这个事儿,心里也踏实点。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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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明确的是,一般情况下,假冒他人未注册的商标不能被解释为假冒注册商标罪。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假冒注册商标罪。它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关键在于“注册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而未注册的商标,其所有者并没有获得商标专用权。因为只有经过注册,商标才会受到法律在特定范围内的强力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对假冒注册商标罪进行了明确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从法律条文和规定来看,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前提是针对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假冒未注册的商标,虽然可能在商业道德层面存在问题,可能会引发一些民事纠纷,比如被他人以不正当竞争等理由起诉,但通常不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不过,如果在后续过程中,这个未注册的商标成功注册了,而继续在规定的情形下使用,就可能面临法律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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