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刚开始会让家属看望吗,为什么?
我有个亲戚被判了死刑,刚判完没多久,家里人都很担心,也很想看看他。我们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刚判完死刑,能不能让家属去看望呢,背后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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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刚开始(这里理解为刚被判处死刑时)是否允许家属看望,需要分不同阶段来看。 在一审判决之后,倘若被告人不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一审判决并不会马上生效,而是要经过法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在这个期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也就是说,如果符合相关手续和条件,家属是有可能被允许会见被告人的。不过实际操作中,办案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侦查、审理的进展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决定是否同意家属会见。 如果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同样的道理,若经过办案机关同意和公安机关批准,家属也有机会看望。 当二审判决维持死刑判决,案件进入死刑复核阶段,直至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在此期间,按照规定,在执行死刑前,会安排罪犯与其近亲属会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这是保障罪犯基本权利和家属情感诉求的体现。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要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防止家属会见可能带来的干扰案件侦查、审判等情况;另一方面,也充分考虑到罪犯和家属的合理情感需求,在合适的阶段给予家属与罪犯会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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