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又能拿到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在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员工辞职也能拿到补偿金。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这些情况及相关法律依据。 第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基本保障。例如,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环境中工作,像没有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或者工作场所的温度、通风等条件严重不符合规定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回报。比如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或者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需按照第四十六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对劳动者至关重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要按照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种情况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如果规章制度存在不合理的规定,比如随意克扣员工工资、限制员工合法权益等,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经济补偿。 第五种情况是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例如用人单位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欺骗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发现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五款和第四十六条获得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这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有明确规定。 总之,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劳动者辞职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