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在外地办理?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起诉离婚。但我们现在都在外地工作,没办法回老家办理。想问下,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能在外地办吗,具体有啥要求和规定不?
展开


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在外地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管辖法院的概念。管辖法院就是指有权受理这个离婚案件的法院。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要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通俗来讲,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被告住所地通常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中有明确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到外地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那么这个外地就成为了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原告可以在这个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比如,被告离开老家到上海工作,并且在上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那么原告就可以在上海的相关法院起诉离婚。 但是,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的,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是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中有相关规定。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起诉离婚有可能在外地办理,但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符合条件的管辖法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