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致人死亡同等责任如何赔偿?
我开车和另一辆车发生碰撞,导致对方车上一人死亡,交警认定是同等责任。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有哪些,是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明确赔偿事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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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致人死亡且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交通事故赔偿通常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家属因亲人离世导致未来经济损失的一种补偿;丧葬费是用于处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对死者生前需要扶养的人的生活费用补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则是对死者家属精神痛苦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一般双方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对于交强险部分,在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也就是说,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按照双方的责任比例,由双方当事人分担。例如,如果总赔偿金额为50万元,交强险赔偿18万元后,剩余的32万元,双方各自承担16万元。 此外,如果肇事车辆还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超出交强险部分的赔偿,在商业险的责任范围内,还可以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还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同时,在实际处理赔偿问题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死者家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方进行赔偿。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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