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劳动争议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在企业破产后,劳动争议仍然是可以申请仲裁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情况。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劳动争议仲裁的概念。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 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也就是说,在企业破产前后产生的符合上述规定的劳动争议,劳动者都有权申请仲裁。 在企业破产的场景下,劳动者申请仲裁有重要意义。因为企业破产时往往涉及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劳动者的权益很可能受到影响。通过仲裁,可以及时确认劳动者的权益,比如被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而且,劳动债权在企业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是比较优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所以,通过仲裁确定的劳动债权能在破产财产分配中得到优先保障。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后,劳动者遇到劳动争议是完全可以申请仲裁的,并且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