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补偿协议就能强制拆迁吗?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但是拆迁方一直没和我达成补偿协议,最近却突然说要强制拆迁。我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在没有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他们真的能强制拆迁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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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一般是不可以强制拆迁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概念。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方和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事宜达成的一种合同。这个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拆迁方要给被拆迁人多少补偿、怎么补偿;被拆迁人要在什么时间内完成搬迁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这就表明,拆迁必须先给被拆迁人补偿,而且要遵循合法的程序。 如果没有补偿协议,拆迁方想要强制拆迁,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拆迁方不能自己直接强制拆迁,要向法院申请,经过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所以,如果没有补偿协议,拆迁方直接强制拆迁,那很可能是违法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是向拆迁方的上级机关反映情况,要求重新处理;行政诉讼则是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来判断拆迁方的行为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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