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出狱后可以做法人吗?


下面为您详细解答诈骗罪出狱后是否可以做法人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法人”的概念。法人并不是指具体的某个人,而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比如常见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而您可能想问的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自然人。 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的范畴。如果因诈骗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情况下,是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不过,要是刑罚执行期满已经超过五年,那么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就不再受此限制,可以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上对符合条件的出狱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没有禁止性规定,但在实际情况中,一些公司的股东、合作伙伴或者相关业务往来单位,可能会因为其曾经的犯罪记录而存在顾虑,进而影响到合作关系和公司的运营。而且,不同地区在具体的工商登记审核实践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对有犯罪记录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进行更严格的审查。所以,即使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条件,在申请担任法定代表人时,也要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的准备。 综上所述,诈骗罪出狱后是否能做法定代表人,关键在于刑罚执行期满是否已超过五年,同时还需要考虑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的其他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