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拘役的能做公司法人吗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被判处了拘役,现在有个机会想成为一家公司的法人。但我不太清楚自己这种情况符不符合条件,所以想问问 ,判过拘役的到底可不可以做公司法人啊,会不会有什么限制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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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拘役的人能否做公司法人,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确公司法人的概念,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是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是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是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所以,如果仅仅是被判处拘役,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并且所犯罪行不属于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这些类型,或者即使属于这些类型但执行期满已经超过五年,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是可以做公司法人的。要是属于上述禁止情形,那就不能担任公司法人了。
总之,被判处拘役并不绝对地导致不能做公司法人,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况以 及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条件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