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上写着不能转让,我租的房子让朋友住几天可以吗?
我租了套房子,合同里明确写了不能转让。最近我有个朋友想来住几天,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让朋友住几天算违反合同规定吗?会不会有啥法律风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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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约定不能转让的情况下,让朋友住几天是否可行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转让”和“借住”是不同的概念。转让通常指的是将自己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一般意味着原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新的承租人取而代之。而借住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暂时让朋友在房屋内居住,承租人自己并不退出租赁关系。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里强调的是“转租”需要经过出租人同意,但“借住”并不等同于“转租”。 不过,虽然借住不等同于转租,但具体是否可以让朋友借住还得看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有些租赁合同可能会明确禁止除承租人之外的其他人居住,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短期借住也可能违反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禁止他人借住,从常理来说,短期让朋友借住几天,没有改变租赁关系的本质,也没有对房屋造成额外的负担或损害,一般不构成违约。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你在让朋友借住之前,先和出租人沟通一下,告知对方实际情况。如果出租人同意,那就没有问题;如果出租人不同意,你最好遵守合同约定,不要让朋友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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