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离婚登记可以代办吗?
我在福建,和另一半商量好了要离婚,但最近工作实在太忙走不开,想知道在福建离婚登记能不能找别人代办呀?要是能代办就省大事了,不然还得专门抽时间去办,所以想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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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离婚登记是不可以代办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中的法律原因和依据。 首先,我们要了解离婚登记的定义。离婚登记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这一程序涉及到夫妻双方的身份关系和重大利益,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强调了“亲自”二字,就是说必须是夫妻双方本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能由他人代替。 从法律角度来看,离婚登记要求双方亲自办理,是为了确保离婚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愿表达。因为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的解除,会对双方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等产生重大影响。如果允许他人代办,可能会出现一方被强迫、欺诈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身份、离婚协议等进行审查。工作人员需要当面询问双方的离婚意愿和对相关事项的意见,这也是为了保障离婚登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由他人代办,婚姻登记机关无法准确核实双方的真实情况。 所以,无论是在福建还是在全国其他地方,离婚登记都不能代办。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等法定程序后,才能正式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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