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我是一般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取得了一些普通发票。听说有些发票能抵扣税款,可我不太清楚普通发票行不行。想问下,一般纳税人拿到普通发票到底能不能用来抵扣呢?是所有普通发票都不行,还是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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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这里先解释一下进项税额抵扣,它是指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可以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所产生的销项税额中,扣除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强调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特定发票类型,普通发票不在可抵扣范围内。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比如取得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 3%)×3%。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说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都不能抵扣,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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