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超过1年还能不能要回?


在日常生活中,劳动者遇到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很常见。当拖欠工资超过1年,劳动者仍有可能要回工资,不过这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首先,我们要了解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如果从你知道公司拖欠你工资那天开始算,超过1年没有去申请仲裁,在仲裁环节就可能会因为超过时效而面临不利结果。 不过,该法条也规定了仲裁时效的中断和中止情形。中断是指,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在这1年期间,你向公司主张过工资权益,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公司同意支付工资等,这些情况都可以导致仲裁时效中断。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这些中断情形,那么仲裁时效就会重新起算。 中止则是指,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例如,发生了自然灾害、你突发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你无法在1年内申请仲裁,这种情况下仲裁时效就会中止。 如果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也不意味着就完全要不回工资了。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追讨工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也就是说,法院在审理时会审查是否存在仲裁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如果存在合理理由,仍有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 综上所述,拖欠工资超过1年,劳动者依然有机会要回工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仲裁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以及能否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劳动者在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与公司沟通的聊天记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