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宁芜铁路拆迁征地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家在宁芜铁路附近,听说要拆迁征地了。我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我的权益有哪些,补偿标准是怎样确定的,以及整个拆迁征地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好让自己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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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宁芜铁路拆迁征地的问题上,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规定。首先,关于拆迁征地的合法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如铁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宁芜铁路建设属于公共利益范畴,所以其拆迁征地行为在符合法定程序下是合法的。 在拆迁征地的流程方面,一般要经过多个步骤。第一步是发布拟征地公告,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二步,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三步是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第四步,在完成上述工作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最后,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关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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