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打官司,律师费付了能要回来吗?


在没有打官司但律师费已付的情况下,能否要回律师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委托代理合同。当你聘请律师时,会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这份合同是双方约定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合同里一般会对律师费的支付、退还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如果合同中写明,无论是否实际打官司,律师费都不予退还,那么通常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委托代理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然而,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律师费是有可能要回来的。比如律师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没有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律师事务所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费。 另外,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没有打官司,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律师费的退还问题。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所以,当遇到没有打官司但律师费已付的情况时,你可以先查看委托代理合同的具体约定,再结合实际情况与律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