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了赃款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在司法实践中,退了赃款之后是否可以取保候审,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含义。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退赃款这一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具有积极意义。退赃款表明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愿意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其社会危险性。从司法机关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考虑是否给予取保候审的有利因素。例如,在一些经济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显示出其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愿意承担责任的态度,对于那些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退赃后被认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司法机关可能会考虑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然而,退了赃款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取保候审。司法机关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除了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还会考虑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是否有再犯的可能性等。比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犯罪是暴力性犯罪,且情节严重,即使退了赃款,司法机关可能也会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大,不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综上所述,退赃款是一个对申请取保候审有利的因素,但不是决定能否取保候审的唯一条件。最终是否能取保候审,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