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收养手续能要抚养费吗
我和前妻之前收养了一个孩子,但是一直没办收养手续。后来我们离婚,当时协议里写明我要给孩子抚养费。可现在我觉得收养手续都没办,这抚养费我还用给吗?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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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索要抚养费的。首先得明白收养登记的重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也就是说,只有办理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才在法律上正式成立。 如果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但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是有可能索要到抚养费的。第一种情况,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等书面文件中明确约定了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中民事主体需依照约定履行民事义务的规定,即使收养关系不成立,约定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支付方应当履行约定支付抚养费 。 第二种情况,虽然没有办理收养登记,但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比如长期共同生活,对孩子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等,这种情况下,出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和遵循公序良俗原则,也可能会判定支付抚养费。 不过,如果不存在上述这些情况,仅仅是没有合法收养关系,那么要求支付抚养费可能得不到法律支持。比如夫妻双方未办理收养登记,在离婚时约定了一方给养子女抚养费,但法院审理后认定收养关系不成立,那么这个关于抚养费的约定也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没有办理收养手续能否索要抚养费,要具体结合有没有相关约定、是否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不同的具体情况在法律上的判定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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