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过了3年还可以得到补偿吗,补偿怎么算?


工伤过了3年是否可以得到补偿以及如何计算补偿,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认定的时间要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如果过了3年才想起来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来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不会受理的。因为超过了规定的申请时效,职工就无法通过正常的工伤认定程序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属于用人单位原因、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以及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在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通过提供相关证据,尝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明情况,看是否能获得受理。 假设可以进行工伤认定,那么补偿的计算是有明确标准的。以工伤医疗待遇为例,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造成了伤残,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补偿。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 综上所述,工伤过了3年想要获得补偿面临着时效的问题,但特殊情况下仍有争取的可能。一旦能认定为工伤,补偿会根据不同的项目和标准来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