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可以要赔偿吗

我刚离婚不久,现在感觉自己在这段婚姻里受到了不少伤害,比如对方曾有过暴力行为。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后还能不能要求对方给我赔偿呢?主要想了解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赔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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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离婚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夫妻一方有严重过错,给另一方带来了伤害,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损害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因为对方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你身体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等,就属于物质损害赔偿;而你因为对方这些过错行为,精神上遭受痛苦,就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不过,请求赔偿有时间限制。如果是诉讼离婚,符合条件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要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若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要是一审时被告未基于相关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要是协议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应当受理,但如果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法院就不会支持了。所以,你要先确定自己是否符合上述法定情形,以及是否在规定时效内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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