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追尾导致骨折,上班有工资了还能获得赔偿吗?


在被别人追尾导致骨折的情况下,即便上班有工资收入,仍然有可能获得相应赔偿。下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赔偿涉及的项目。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案件中,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对于误工费这一项,如果您上班后工资正常发放,意味着您实际上并没有因为受伤而减少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既然您没有收入减少的情况,一般来说就不能再主张误工费赔偿了。 不过,其他赔偿项目不受工资正常发放的影响。比如医疗费,是指您因治疗骨折而实际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这些费用只要是合理且必要的,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护理费,如果在您受伤期间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应由对方承担。交通费,是您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给予的赔偿。营养费,则是根据您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如果您的骨折被评定为残疾,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等相关赔偿。残疾赔偿金是根据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所以,虽然上班有工资收入,但除误工费外,您依然可以就其他合理的赔偿项目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费用凭证,如医疗票据、诊断证明、交通票据等,以便在主张赔偿时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与对方就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