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追尾耽误上班,该如何要求赔偿?

早上开车上班途中被追尾了,人有点受伤,去医院检查治疗花了些时间,也因此耽误了上班被扣了工资。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具体能向责任方要求哪些赔偿,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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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被追尾耽误上班的情况下,是否能获得赔偿以及如何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在追尾事故中没有造成人身伤亡,一般是无需承担误工费赔付责任的。但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且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那么追尾事件中的责任人就需要承担误工费的赔偿义务。 误工费通俗来讲,就是赔偿义务方需要向赔偿权益方支付的,受害者从受伤到痊愈这段误工时间内,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部分。 具体来说,如果受损一方是运营性车辆,只要有误工证明材料,责任方就需要对相应的误工费用进行赔偿;假如受损一方不是运营性车辆,且只是单方面的汽车追尾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人员伤亡,那么通常无需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若对方主张赔偿误工费,需要提供误工证明,否则责任方无需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由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及收入状况共同决定的。误工时长主要依据对受害者进行救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书面证明来确定。对于因伤致残且持续误工的受害者,误工时长可计算至评残日期的前一日。对于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受害者,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受害者缺乏稳定收入来源,则其误工费的数额参考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确定;当受害者无法证明自身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时,可依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同行业或者相似行业上一年度从业人员的平均薪资水平进行计算。 相关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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