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个月的冷静期后就一定可以领到离婚证吗?

我和另一半已经商量好去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我们也熬过了这一个月。但我不太确定,是不是过了这一个月冷静期,就肯定能顺利拿到离婚证呢?心里有点没底,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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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即使熬过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也不是必然就能领到离婚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没有在这个期限内共同前往申请,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次离婚程序就结束了。 另外,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时,还会查看双方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如果这些方面存在问题,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也不会发给离婚证。所以,一个月冷静期后,要满足上述各种条件,才能顺利领到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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