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朋友首付买房,分手后能要回首付吗?
我给女朋友付了房子首付,写的是她的名字。现在我们分手了,我心里挺纠结的,不知道这付出去的首付还能不能要回来。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我有没有权利要回这笔钱,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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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给女朋友首付买房,分手后能否要回首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判断这笔首付的性质。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女朋友支付首付买房,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可能会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也就是说,当结婚这个条件无法达成时,赠与行为就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这里,结婚可以看作是一种约定的条件,当分手导致结婚目的无法实现,就符合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一情况,赠与人(也就是付款方)有权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产。 其次,如果这笔首付不是以结婚为目的,而是单纯的赠与行为。一般情况下,赠与一旦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受赠人,赠与人通常不能要求返还。不过,如果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陷入困难等特殊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法院也可能会支持一定程度的返还。 再者,如果有证据证明这笔首付是借款,那么就可以按照民间借贷关系来处理。付款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要求对方偿还借款。付款方需要提供诸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要主张要回首付,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购房合同等,以证明首付的支付情况以及款项的性质。然后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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