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时集资款能要回来吗?


在公司破产清算时,集资款能否要回来是许多参与集资的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从法律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公司破产清算的含义。公司破产清算是指当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时,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将公司的财产进行变卖、分配等一系列程序,以终结公司的法律人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对于集资款,它的性质和处理方式与普通债权有所不同。如果集资行为本身是合法合规的,集资款就属于公司的债务。在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中,集资款作为债权需要进行申报。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参与集资的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集资款金额等相关债权信息。 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是有一定顺序的。《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如果集资款属于普通破产债权,那么它要在前面两项顺序的债务清偿之后,才能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 然而,如果集资行为涉嫌非法,比如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等,情况就更加复杂。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规定,非法集资所形成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也会对非法集资的财产进行追缴和处置,但一般会优先用于返还集资参与人的本金,不过能否全额返还并不确定,要根据追回财产的实际情况来定。 综上所述,公司破产清算时集资款能否要回来,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集资行为的合法性、公司破产财产的多少以及清偿顺序等。参与集资的人应及时关注破产清算程序,按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