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了还能分到房子吗?
我和配偶正在起诉离婚,之前为了孩子考虑,把房子登记在了孩子名下。现在离婚涉及财产分割,我想知道这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了,我还能不能分到房子啊?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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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的情境中,当房子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时,能否分到房子是一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房屋产权登记的法律意义。在我国,房屋产权的归属是以登记为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当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时,从法律层面来说,孩子就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接下来,分析将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这一行为的性质。一般来说,这可能被视为夫妻双方对孩子的赠与行为。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一旦赠与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受赠人。在房子登记到孩子名下后,赠与行为通常就已经完成,夫妻双方就不再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当初将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并非是真实的赠与意思表示,而是出于其他目的,比如为了规避债务、逃避执行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屋的归属进行重新认定。 另外,如果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夫妻双方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财产有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处分孩子名下的房产。除非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起诉离婚时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夫妻双方不能再将该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存在虚假赠与等情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权益。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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