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子时住房公积金能取吗
我名下的房子被法院拍卖了,现在经济上有点紧张,听说住房公积金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提取,我这种法院拍卖房子的情况,不知道能不能把住房公积金取出来应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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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主要是为职工在住房方面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一般来说,职工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关于法院拍卖房子这种情况是否能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从该条例来看,法院拍卖房子并不在上述明确列举的可提取公积金的情形范围内。但是,如果因为法院拍卖房子导致职工符合了“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这种情况,比如房子被拍卖后,职工需要租房居住,且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达到了当地规定的比例,那么职工就可以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 此外,如果职工在房子被拍卖后,又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符合规定的情况,也能够提取公积金。不过,具体的提取手续和要求,还需要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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