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人下落不明是否能要回借款?

我之前借钱给一个人,现在他下落不明了,我特别着急,不知道这笔钱还能不能要回来。我有借条,也知道他的一些基本信息,但就是找不到人。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我还能要回我的借款吗?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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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追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债权人仍然有可能要回借款。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债务人是指在债务关系中需要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的一方;债权人则是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一方。当债务人下落不明时,会给债权人主张债权带来一定困难,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就丧失了追讨借款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只要借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就受法律保护。即使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因此而消灭。 接下来,我们看看可以采取哪些途径来追讨借款。 途径一:申请宣告失踪。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债务人为失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因此,当债务人被宣告失踪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其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借款。 途径二: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内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法院会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一般来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债务人提出时效抗辩,债权人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所以,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而遭受损失。 综上所述,即使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法,仍然有机会要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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