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转账给对方的,离婚后能否要回?
我结婚后给对方转过不少钱,现在打算离婚了,不知道这些转账能不能要回来。也不清楚这些钱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很纠结,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到底能不能把钱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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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结婚后转账给对方,离婚后能否要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转账的性质被认定为赠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的。赠与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行为完成,财产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赠与人通常不能再要求返还。比如夫妻之间为了表达爱意、共同生活等目的进行的转账,可能会被认定为赠与。 其次,如果转账被认定为借款,那么在离婚后是可以要求对方偿还的。借款是指一方将资金借给另一方,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有证据证明转账是借款,比如有借条、聊天记录等能体现借贷合意的证据,那么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偿还借款。 此外,如果转账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一般也不能要求对方单独返还。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通常是共同共有的,用于共同事务的支出属于合理使用。但如果转账明显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且另一方无法证明该款项用于合理用途,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这部分转账可能会被重新考虑分配。总之,结婚后转账给对方,离婚后能否要回要结合转账的性质、用途以及相关证据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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