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马上找到工作还可以领失业金吗?
我之前失业了,本想着去申请失业金维持生活,结果刚准备申请就找到了新工作。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领取失业金啊?心里挺纠结的,不知道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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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是国家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待遇。它是给那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失业人员的经济补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失业后马上找到工作,属于重新就业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再领取失业金的。因为失业金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失业且暂时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当你重新就业后,就有了新的收入来源,不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所以,如果失业后很快找到了工作,就不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了。要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领取了,可能会被认定为骗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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