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愿辞退我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我在现在的企业工作,感觉企业不太想辞退我,但我自己又不想干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去领取失业保险金啊?我对这方面的政策不太了解,也不知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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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的一种物质帮助。简单来说,就是当你失去工作没有收入时,国家给你的一笔钱来维持基本生活。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对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做了进一步解释,包括:(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如果你是因为个人原因主动辞职,这就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即使企业不愿辞退你,但你自己主动提出离职,通常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不过,如果企业存在过错,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就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在满足其他条件时,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所以,要判断你是否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关键在于确定你中断就业的原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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