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获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能再获工伤赔偿吗?

我下班路上出了车祸,对方负主要责任,已经给了我交通事故赔偿。我听人说这种情况还能申请工伤赔偿,可我不太确定。想问问在已经拿到交通事故赔偿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再获得工伤赔偿呢?具体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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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是否还能再获工伤赔偿,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从法律概念、法律依据以及两者赔偿的关系等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这两个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而交通事故赔偿则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失,由责任方给予的赔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并且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就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那么,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能否获得工伤赔偿呢?在我国,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交通事故赔偿是基于侵权责任,由事故责任方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而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除了医疗费等实际损失不能重复赔偿外,其他项目如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是可以兼得的。这是因为,医疗费是实际发生的费用,已经通过交通事故赔偿得到弥补,不能再从工伤赔偿中重复获取。而像伤残补助金等,是对劳动者因工伤导致的劳动能力下降等损失的补偿,与交通事故赔偿并不冲突。 如果要申请工伤赔偿,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首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进而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数额。 总之,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除医疗费等实际损失外,仍然有可能获得工伤赔偿。但在申请过程中,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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