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我之前签了一份赠与合同,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赠给了亲戚。但现在我家里出了些状况,经济上有点困难,想把房子留下来。我不太清楚当时签的赠与合同能不能撤销,撤销的话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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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从法律角度来说,赠与合同是可以撤销的,但撤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是任意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里的财产权利转移,对于动产而言,通常是交付;对于不动产,一般是办理过户登记。也就是说,如果赠与的是一台电脑,在把电脑交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可以反悔撤销赠与;如果是房屋,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也能撤销。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比如,为了救助贫困地区儿童而签订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 其次是法定撤销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例如,受赠人殴打赠与人,或者本来约定要照顾赠与人但却没有履行,赠与人就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 另外,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这意味着在特殊情况下,即使赠与合同已经生效,赠与人也可能不再需要履行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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