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会按照评估数额赔偿吗?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评估公司给出了评估数额,但我不太确定拆迁赔偿是不是就按照这个评估数额来。我担心评估数额不合理,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拆迁赔偿和评估数额之间的关系是怎么规定的,到底会不会按照评估数额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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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拆迁赔偿并不一定会完全按照评估数额来进行。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拆迁评估。拆迁评估是指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根据委托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确定的行为。它是为了确定被拆迁房屋等的合理价值,给拆迁赔偿提供一个参考依据。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表明评估数额是有重要作用的,是确定赔偿的一个关键参考。 然而,实践中评估数额可能存在不合理的情况。比如评估机构的选定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者评估方法不当等,都可能导致评估数额不能准确反映被拆迁房屋等的真实价值。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根据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所以,拆迁赔偿通常会参考评估数额,但如果评估数额不合理,被拆迁人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的赔偿数额可能会在合理协商、法定程序等基础上进行调整,而不是绝对按照最初的评估数额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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