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完财产后反悔了还能要回来吗?


在探讨赠与完财产后反悔能否要回这一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不同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赠与合同的基本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赠与财产的权利还没转移,赠与人通常是可以反悔撤销赠与的。不过要是属于上述特殊的赠与合同,即便财产权利没转移也不能随意撤销。 当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也就是像房产完成过户、动产完成交付等情况,一般而言赠与人不能再随意撤销赠与。但法律也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比如,受赠人对赠与人进行殴打等严重侵害行为,或者原本约定要照顾赠与人但却不履行,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要回财产。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规定,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但这主要针对的是还未履行的赠与部分,如果财产已经赠与完成,这种情况通常不适用要回已赠与的财产。 综上所述,赠与完财产后反悔是否能要回财产,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要是出现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赠与人是有机会要回财产的;若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一般就不能随意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