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后还能要回来吗?
我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了亲戚,当时签了赠与合同也没做公证。现在我家里经济出现问题,想把这套房子要回来。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把赠与出去的房子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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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后是否可以要回来,这需要分情况来看,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房屋赠与。房屋赠与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房子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这份赠与的行为。在法律上,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对于房屋赠与来说,房屋权利的转移是以办理过户登记为准。也就是说,如果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一般是可以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的。但是,如果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那么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例如,赠与人承诺将房屋赠与给某个慈善机构用于公益事业,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轻易撤销。此外,就算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赠与人还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比如,受赠人对赠与人进行辱骂、殴打等严重侵害行为,或者受赠人原本承诺会照顾赠与人但却没有履行,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把房子要回来。总之,房屋赠与后能否要回来,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你遇到房屋赠与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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