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赠与的房产已经过户还能否收回?

我之前把一套房子赠与给了亲戚,并且已经完成了过户手续。但现在因为一些家庭矛盾,我想把这套房子收回来。我想知道在《民法典》的规定下,已经过户的赠与房产还能不能收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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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的框架下,探讨赠与的房产已经过户后能否收回这一问题,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赠与合同的基本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当赠与的房产完成过户登记后,就意味着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房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到了受赠人名下。 不过,《民法典》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形,即使房产已经过户,赠与人仍有可能收回房产。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例如,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实施了严重的暴力伤害行为,或者原本有赡养赠与人的义务却拒绝履行,又或者赠与合同中约定了受赠人要对房屋进行特定的维护使用,但受赠人没有做到,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就可以在知道这些事由后的一年内,通过法律途径行使撤销权,要求收回已经过户的房产。 此外,《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还规定了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赠与是有严格的法律程序的。赠与人或其相关权利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定是否符合撤销赠与的条件。而且,一旦法院判决撤销赠与,受赠人就需要配合将房产的所有权重新过户回赠与人名下。 总之,虽然赠与的房产已经过户,但在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特定情形下,赠与人是有可能收回房产的。不过,这需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并且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撤销赠与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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