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去香港澳门?

我现在处于取保候审阶段,因为有些重要的事情需要去香港澳门处理,不知道在法律上我这种情况被允许去吗?很担心自己贸然行动会违反规定,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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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保候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里的“市、县”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所在的市、县行政区域范围。香港和澳门虽然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但它们有独立的司法和出入境管理体系,去香港和澳门需要经过专门的出入境审批程序,这和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概念不同,并且通常情况下意味着要离开内地司法管辖区域。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动是受到严格限制的。一般来说,执行机关是不会批准其前往香港、澳门的。因为这可能会增加监管难度,不利于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随传随到,以及案件的顺利侦查、起诉和审判。 如果确实有极其特殊的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澳门,必须向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去的理由、时间、行程安排等。执行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前往香港、澳门不会对案件的办理造成不利影响,才有可能批准申请。但这种批准的可能性通常是非常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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