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执意将房产留给孙女,孙女可以跳过父亲继承吗?


在探讨孙女能否跳过父亲继承老人房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了解不同的继承方式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法定继承的框架下,孙女并不在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范围内,所以通常情况下,孙女不能跳过父亲直接继承老人的房产。 然而,如果老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自己的房产,情况就有所不同了。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孙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老人将房产留给孙女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遗赠。 如果老人订立了有效的遗赠协议将房产留给孙女,孙女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若孙女在规定时间内表示接受遗赠,那么就可以获得老人的房产,从而跳过父亲继承。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手续和程序问题,比如需要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这通常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的配合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综上所述,在法定继承情况下孙女一般不能跳过父亲继承房产,但如果老人通过合法有效的遗赠协议将房产留给孙女,且孙女按规定表示接受,孙女就可以跳过父亲继承该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