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计提多跨年能否处理?
我之前计提附加税的时候多提了,现在已经跨年了,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处理,该怎么处理呢?心里很着急,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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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处理中,附加税计提多且跨年的情况是能够进行处理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附加税。附加税是在增值税、消费税等主税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费,常见的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当附加税计提多了,就意味着企业多记录了成本费用,在账务上需要进行调整。 从会计处理角度来看,对于跨年的附加税多计提情况,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处理。因为企业的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上一年度的收入和费用应该在上一年度确认。当发现上一年度附加税计提多了,就不能直接冲减本年度的费用,而要调整以前年度的损益。比如,发现上一年多计提了城市维护建设税,账务处理上,要借记“应交税费 -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然后再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从税务处理方面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所以,企业发现跨年多计提附加税,多缴纳了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的纳税申报资料、财务报表等,证明多缴纳税款的事实。 综上所述,附加税计提多跨年是可以处理的,企业要按照会计和税务的相关规定,做好账务调整和退税申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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