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的情况下,能有其他监护人吗?
我父母都健在,但他们因为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地,没办法照顾我。我现在生活上有很多问题需要人帮忙处理,我想知道在父母都在的情况下,能不能有其他监护人来照顾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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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这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和法定的抚养义务确定的。也就是说,只要父母具备监护能力,通常就由父母来履行监护职责,照顾子女的生活、教育等各方面。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即使父母在,也可能会有其他监护人。比如,父母虽然在世,但出现了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像父母因严重疾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等原因,导致无法照顾子女。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可以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此外,如果父母实施了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所以,父母在也不排除有其他监护人的可能,关键要看是否存在父母不能或不适合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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