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县级中级法院判完后到高院还能翻案吗?

我之前的案子在县级中级法院判完了,但是我觉得判决结果不合理。我想知道有没有可能到高院去让案子有新的结果,就是所谓的翻案。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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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翻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县级中级法院判决之后,案件到高院是存在翻案可能性的,但这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法律概念。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重新审理的请求。再审则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在刑事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如果当事人能提供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情形的证据或理由,向高院申请再审或者上诉,就有可能获得高院重新审理的机会,从而改变原判决结果,实现翻案。但如果没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高院可能会维持原判。所以,关键在于是否能找到足以支持翻案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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