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是否可以申请保释?


容留他人吸毒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你给别人提供了一个地方让他们去吸毒。这里的场所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租赁的房屋,甚至是自己经营的店铺等。 在我国,保释对应着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制度。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不过,容留他人吸毒罪有相应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司法机关会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如容留的次数、人数、是否造成严重后果等因素来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比如只是偶尔一次容留少量人吸毒,且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有悔罪表现,可能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一条件,申请取保候审获得批准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但如果容留人数众多、次数频繁,或者造成了严重后果,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采取取保候审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从而不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需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同时,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如果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