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购房意向书并交了购房定金能退吗?
我之前签了购房意向书,还交了定金。但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买这套房子了,不知道这定金能不能退啊?我挺担心这钱打水漂的,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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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签了购房意向书并交了购房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定金的法律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购房过程中,它是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为保证后续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而约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签了购房意向书并交了购房定金后能否退还,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比如仅仅是因为个人喜好改变等,这属于给付定金一方违约,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定金一般是不能退还的。例如购房者在签了意向书并交定金后,又觉得房子的装修风格不喜欢而不想买了,这种情况下定金就很难要回。 但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或者不能实现购房目的,比如开发商将房子又卖给了别人,这就属于收受定金一方违约,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能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如果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比如政府出台新的限购政策,使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那么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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