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交定金后可以退款吗?
我前段时间看中了一套房子,交了定金。但现在因为一些突发情况,没办法购买这套房子了。我想知道交的定金还能不能退回来,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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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定金能否退还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若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比如仅仅是因为个人喜好改变,这种情况属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购房者无权要求退还定金。例如,购房者交了定金后,又觉得房子周边环境不好,不想买了,此时定金通常是不能退的。 然而,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比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销售房屋,或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这就属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比如,因国家政策调整,购房者突然不具备购房资格,这种情况就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定金是可以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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