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患者同意,医院可以让其试用新药吗?
我生病在医院治疗,医生突然说要让我试用一种新药。我心里有点不踏实,也没提前跟我商量。我就想知道,在没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医院有没有权力让我试用新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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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未经患者同意,医院不可以让其试用新药。这背后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原理。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条规定,为研制新药、医疗器械或者发展新的预防和治疗方法,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依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向受试者或者受试者的监护人告知试验目的、用途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等详细情况,并经其书面同意。 从法律原理来讲,患者对自己的身体和医疗方案享有自主决定权。试用新药存在一定的未知风险,患者有权了解相关信息后,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医院有责任保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这也是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如果医院未经患者同意就让其试用新药,这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还侵犯了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和知情同意权。患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也对药物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保障做了详细规定,包括必须获得受试者自愿签署的知情同意书等。所以,医院在让患者试用新药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患者的同意是真实、自愿且知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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