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之前房子登记两个人名字是否可以?
我和对象还没领证,打算一起买套房子,想在房产证上登记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这样做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或者特殊的规定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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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领证之前,房子是可以登记两个人名字的。这在法律上被视为双方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财产形式。 从法律角度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当在领证前将房子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意味着双方对该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 如果是按份共有,即双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等确定对房屋享有的份额。比如一方出资60%,另一方出资40%,那么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就按照这个比例享有房屋的权益。在处分该房屋时,比如出售,也需要按照各自的份额来处理相关利益。 而共同共有则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一般是基于一定的共同关系,如共同购买房屋用于共同生活等。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房屋的处分等重大事项,需要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 所以,领证前房子登记两个人名字是可行的,但双方最好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同时,在购房过程中,要按照房产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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