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买房合同之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我前段时间签了买房合同,但是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不想买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签了的买房合同能不能撤销。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于这种已经签订的合同撤销有什么规定,所以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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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签了买房合同之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合同撤销的概念。合同撤销,简单来说,就是让已经生效的合同失去法律效力,就好像这个合同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这和合同解除是不一样的,合同解除通常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因为一些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让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存在以下几种可以撤销合同的情形:


第一,重大误解。如果在签订买房合同的时候,一方因为对合同的重要内容,比如房屋的面积、位置、质量等产生了错误的认识,从而做出了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错误认识会对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那么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例如,购房者以为所买的房子是精装修交付,但实际上合同中约定的是毛坯房,这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


第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比如卖房者故意隐瞒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房屋产权存在纠纷等情况,诱使购房者签订合同,购房者在发现后有权请求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也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举例来说,如果房产中介在介绍房屋时故意夸大房屋优点、隐瞒缺点,而卖房者知道这种情况却没有制止,购房者就可以基于此要求撤销合同。


第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卖房者或者第三人以威胁购房者人身安全等方式,迫使购房者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第五,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购房者因为急需买房解决居住问题,卖房者趁机抬高房价,使得合同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购房者就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是有行使期限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也消灭。


此外,如果合同被撤销,那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签了买房合同之后,在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时,是可以撤销合同的,但要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来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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