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买卖已过户且取上新房产证后,是否可以撤销?

我之前卖了套房子,都已经完成过户,买家也拿到新房产证了。但现在我发现交易过程中有一些问题,比如价格明显低于市场行情,我心里不太平衡。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撤销这次房屋买卖过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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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买卖中,已完成过户并且买方取得新房产证后,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撤销的。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比如在房屋买卖中,卖方误将房屋面积报错,导致价格计算错误,这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就像在房屋买卖中,卖方因急需用钱,而买方利用这一情况,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金额购买房屋,这种交易就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 如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卖方故意隐瞒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使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房屋,买方就可以以欺诈为由要求撤销。 此外,如果是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不过,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 所以,当房屋买卖已过户且取得新房产证后,如果存在上述法定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但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可撤销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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