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拆迁协议的房子是否能过户?
我家有套只有拆迁协议的房子,现在想把它过户给亲戚,不知道能不能行。我不太清楚这类房子过户的规定,也不确定拆迁协议在过户中起什么作用。想问下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过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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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只有拆迁协议的房子能否过户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拆迁协议。拆迁协议是拆迁方和被拆迁人之间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事项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拆迁方要按照约定给予被拆迁人补偿,被拆迁人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等。 一般来说,只有拆迁协议的房子不能直接过户。这是因为过户通常需要有合法的产权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只有拆迁协议的房子,还没有完成产权登记,所以无法进行正常的过户手续。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拆迁协议约定的安置房已经建成,并且开发商已经完成了初始登记,也就是大产权办理完毕,那么在符合相关规定和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办理过户的。例如,被拆迁人按照协议规定缴纳了相关税费,提交了必要的材料等。 另外,如果是通过司法途径,比如法院判决等方式,也可能实现过户。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情况,作出合理的判决,然后当事人可以凭借法院的判决书等文件去办理过户手续。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想了解具体的过户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他们会根据当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给出准确的答复和指导。同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一个步骤都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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